校办字[2011]6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于 2011年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各单位在假期要认真做好安全、防火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愉快的假期。假期课程调串事宜,依据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执行。
校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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