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旦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2-21点击:
关于加强元旦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0-12-20 13:57:28 字号:   

校内各单位:

    为防止元旦期间校园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保证师生节日安全,确保校园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一、落实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组织一次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治安、防火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检查防火安全规定是否得到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是否安全;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当,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有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供水、供电、供气、供油设施是否安全可靠;使用的高压容器、变电设施能否安全运行。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二、提高防范意识,做好节日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在节前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教育师生员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特别要强调切实提高防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和保卫工作要求,不留宿外人,不违章用火、用电。探亲或外出旅游要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集体外出必须经过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

    三、加强校园集会活动的安全管理。在节日期间,各单位应尽量减少集会活动。在校园内组织师生开展活动必须要事先经过当地保卫工作办公室审批,未经批准不得举办。举办活动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防火、防盗、防事故措施。严禁使用明火(液化气罐、酒精炉、蜡烛等)和电热器具会餐,严禁酗酒,严禁借机非法举行宗教宣传活动。请各单位将节日期间举行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情况提前一周报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备案,举办以上或跨校区的活动,要报保卫处审批。

    四、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单位要在节前对门窗和其他防火、防盗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安全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对自动报警器要做到人来关闭、人走布防。贵重仪器设备、重要科研资料、涉密文件要落实专人保管,落实保护措施;办公室内不准存放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要严格执行使用。

    五、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各单位要落实好节日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安全负责人,各学生培养单位必须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的节日安全管理工作。学生举办活动要有学院老师全程参与管理,必要时要事先邀请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协助管理。要加强对学生外出活动的控制,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节日期间对校外人员开放体育、文娱活动场馆,必须提前到当地保卫工作办公室审批;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门卫、更夫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和持出物品登记制度。

    六、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各单位要在节前安排好值班工作,并保证值班电话的畅通。值班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值班人员要到岗到位,禁止用更夫、门卫人员替代。值班人员对所属部位每隔两个小时要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处和有关部门报告。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做好值班记录。

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值班电话:

    中心校区:85166110

    前卫北区:88499110

    南岭校区:85095110

    新民校区:85619110

    朝阳校区:88502110

    南湖校区:85152110

    大 学 城:87022110

 

                                                               保卫处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转发范围:校内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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