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6-30点击:
关于开展2009年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先进)个人评
选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09-6-29 9:02:26 字号:   

                                          校人字〔2009〕183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和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的通知》和《关于评选表彰2009年全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和评选推荐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09年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和全省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㈠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学校各中层单位、重点教学科研基地或团队。

    ㈡全省优秀教师

    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

    ㈢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在教育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管理人员。

    ㈣全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含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人员。

    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同类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担任副厅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省教育厅将根据学校的推荐结果,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参加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二、推荐名额

    ㈠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推荐限额

    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个;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3名;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2名;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师1名;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1名。

凡获得全省优秀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女同志将被授予“全省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㈡各中层单位向学校推荐的限额

    1.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

    2.全省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高校优秀辅导员、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师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各1名。

    三、推荐条件

    ㈠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含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㈡全省优秀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㈢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

    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除须满足“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开展工作;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能较好地使用网络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能够出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各项主要工作职责要求;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和谐校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所带班级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㈣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除须满足“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

    2.热爱和钻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学识魅力、人格魅力强,教学效果突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科研、管理以及教书育人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岗位工作10年以上,至今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教学工作虽然不满10年,但确有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

    ㈤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除须满足“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创造性开展工作。

    2.注重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环节建设、注重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能够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3.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为高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四、工作要求

    1.推荐和评选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倾斜。

    2.评选要特别强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3.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要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申报材料和时限

    由于我校已进入暑假阶段,而学校于6月27日才收到吉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因此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单位务必于2009年7月1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上报的材料一律打印。逾期不再受理。报送的材料包括:

    1.《 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1份);

    2.《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全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也填写该表)(1份)

    3.《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一览表》(1份);

    4.《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

    5. 《全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

    6.《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的第3页和第4页(用A3纸复印到一页)(1式20份)

    7.《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的第3页和第4页(用A3纸复印到一页,如出现半页也须用A3纸复印)(1式20份)

    8、申报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单位和申报全省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以及申报全省德育和思想指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人员还需另提供典型事迹材料一份(A4纸),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9、所有材料均要上报电子版一份。

 

    办公地点:南区行政楼820房间

    联 系 人:杨民  李艳  周鑫

    联系电话:85167425

    Email:tso2@jlu.edu.cn

    附件:1.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2.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3.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一览表、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

            人选一览表、全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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